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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海市:威海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29490-2013)地区标准的企业,按照不**“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一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给予资助,每家资助不*过5万元。2、烟台市芝罘区: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区标准的企业,对成本费用给予实报实销,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资助范围龙口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区标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3
1、威海市:
威海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29490-2013)地区标准的企业,按照不**“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一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给予资助,每家资助不*过5万元。
2、烟台市
芝罘区: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区标准的企业,对成本费用给予实报实销,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资助范围
龙口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区标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3、青岛市
李沧区:对通过地区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黄岛区:通过地区知识产权规范企业和地区知识产权优势或**企业,参照“三证”企业有关标准执行,且仅享受一次。
平度市:通过贯标且获得****、优势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即墨区:对当年通过地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较高10万元/家资助。
3、济南市
济南市:对当年通过地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较高 10万元/家资助。
高新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区标准的企业给予 5 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给予 8 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培育企业给予 10 万元资助。
槐荫区: 认证为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的,给予较高 5 万元扶持。
平阴县:按照地区《企业知识产权规范》(GB/T29490-2013)标准内容和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认证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较高 5 万元资助。
天桥区: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区标准的企业资助 5 万元/家,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资助 8 万元/家,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培育企业资助 10 万元/家。
长清区: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 3 万元。
历城区:对当年新通过地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较高10 万元奖励。
市中区: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贯标企业,一次性较高给予 5 万元扶持资金。
4、淄博市
淄博高新区:高新区对已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了 10 万元的资金扶持。
5、潍坊市
潍坊市:推行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对通过地区知识产权标准体系认证的企业市财政给予奖励,每家企业较高 5 万元。
潍坊高新区:对当年度通过地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核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 10 万元的资金奖励。
6、济宁市
济宁高新区:对当年度通过地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核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当年度三类授权量在 20 件以上的,给予10 万元奖励。
济宁太白湖新区:引导高校、企业贯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增强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高校、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对新列入地区、省、市**企业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2 万元奖励。
任城区:引导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增强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对新列入地区、省、市**企业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奖励。
7、烟台市
芝罘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万元资助。
烟台高新区:对通过地区贯标机构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补助。
烟台开发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 8 万元奖励。
8、聊城市
聊城市:对当年通过地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较高 5万元/家奖励。
9、德州市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通过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验收的,给予 3万元奖励;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